教室使用事項

 

一、班長/副班長/值日生注意事項:

1. 如有燈光、桌椅等物品損壞,請至辦公室櫃檯”維修登記簿”登錄。

2. 上課如需使用器材:麥克風、放音機、單槍設備、電腦等,請至辦公室填單借物。

3. 如欲校外教學,請班代表至辦公室領取申請表填寫、並索取當堂簽到單,如遇老師請假,請老師或班代表報備辦公室,以上手續請提前一周完成。

4. 離開教室前,檢查冷氣、麥克風、音響儀器的電源是否OFF,請確實關閉。

 

二、學員上課注意事項:

1. 下課時請確實做到清理黑板、關冷氣、關燈、門窗上栓,並將桌椅歸回原狀態。

2. 如講師授課所需器材攜帶不易(非學員個人物品),可購買置物箱統一收納至辦公室,社大只提供場地收納,所寄放或教室內物品,若有遺失,恕不負保管之責。

3. 「書、畫、手工藝」相關班級,下課請保持桌面乾淨、地板清潔。使用207教室各班,下課後請把桌椅歸回原狀(ㄇ字型或川字型皆可),勿影響下一堂上課學員。

4. 校園內各處禁止吸煙,並且請勿把儲餘倒到廁所垃圾桶。

 

三、使用B1大廳/音樂/舞蹈教室注意事項:

1. 使用B1電風扇和椅子,用畢請歸還原位。(放置位置~電風扇:廁門大門後面。椅子:靠牆壁疊起來。)

2. 教室內的「譜架」、「安全墊」為崇光女中器材,可使用但請勿帶離教室,並在使用完畢後確實歸回原位。

3. 本樓層禁止在教室內飲食。

 

 

 

新店崇光社區大學 地址:(231-011) 新北市新店區三民路19號

版權所有©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