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及職掌

一、主任:

本大學設主任一人,得由崇光文教基金會董事會遴聘具一班大學院校副教授以上資格、或具教育碩士學位並有三年以上校長行政經驗者擔任之,對外代表本校,對內綜理校務及願景規劃。使教育理念、課程設計、學員需求、社區參與之間形成良好互動,以帶動社區大學之成長。

 

二、行政人員:

(一) 副主任、主任秘書、特別助理: 本大學將視需要,設副主任乙人,由主任聘任,協助主任處理社大事務。主任、副主任之下設主任秘書及特別助理各一人,由主任聘任,協助主任處理社區大學事務。主任、主祕與特別助理三者將成為行政領導核心,與各組專任人員形成密集互動的工作團隊。主任及行政人員,皆為約聘職(每年一聘),非永久擔任,以維學校生機不斷,並減輕龐大人事費之負荷。

(二) 行政專員: 主任祕書下設校務行政專員數名。教學組專員負責課程安排、教師連繫、支援教學研 究、社團以及與社區關係之運作;學務組專員負責選課輔導、註冊、學籍資料管理、訓育活動、生活輔導等行政事務以及義工的經營;總務組專員負責會計、出納。其他行政工作盡量由學員(尤指校務義工社之社員)協同處理。

 

三、校務會議

校務會議將是本校最高決策單位,督導台北縣新店崇光社區大學的整體運作、促其達成預期目標。會議由主任擔任召集人,成員由台北縣社區大學評議會代表,本大學正副主任、主祕,教師與學員三方面代表組成。教師與學員代表各不低於三分之一,共同決議社區大學重要事項,譬如講師的聘任與解任;遇有爭議,按崇光文教基金會人事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依教育之理念平和處理之。

 

四、教學聯席會

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教學顧問與講師組成「教學聯席會」,其下設教學研討會、教學評鑑會、教學發展會等,各會設召集人,由主任提名校內講師擔任,並經校務會議認可後行之。各會會務如下:

(一)教學評鑑會:以訂定評比標準為主要工作,包括課程內容、師資、教學方法之評比,評比結果將供做校務會議決策參考。

(二)教學發展會:以研擬教學發展方針為主要工作,包括公關、文宣、分支機構設立之條件,或合辦分部之基本要求,以供校務會議決策酌參。

(三)教學研討會:以研究教材教法為主要工作,包括教學資料之收集、整理,新教材編印之建議,以供校務會議決策酌參。

以上各會在會務執行前、後,均需向校務會議提出書面報告。

新店崇光社區大學 地址:(231-011) 新北市新店區三民路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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