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師資、及評鑑
一、課程:
新北市新店崇光社區大學的課程將規劃為三大類,希望藉由這三類課程,同時完成教育改革與社會重建大業,茲概述如下:
(一)學術課程,48學分,作為重建世界觀的基礎,培養成人思考問題的態度。
(二)生活藝能課程,40學分,改造私領域的人文內涵。
(三)社團課程,40學分,打開並發展成人的公共領域。
二、師資聘任:'
新北市新店崇光社區大學只設講師一級,皆屬兼職,原則上每年一聘,必要時得兩年一聘或三年一聘,視約聘對象之條件及學校之需要而定。師資來源以一般大學之教師、優異研究生、大學畢業生、社區專業人才,社工人員及具特殊技能者擔任之。
本校對學術課程師資之聘任,先由新進師資在課程研討會上公開發表課程規畫,接受公共評審,若無爭議才聘任。而學院師資與資深師資,則不經試聘逕於延攬。社團活動課程得聘社工人員為社團諮詢講師,生活藝能課程得聘社區內外具特殊藝能者擔任講師。社團課程與生活課程講師之試聘,則由講師聘審委員會決定即可。
本大學所有講師,均將被要求參與公共論壇與教學討論會,在學期結束前亦將接受學員的教學評鑑,評鑑結果將送交講師聘審委員會,就講師授課能力與品質決定是否續聘任。此目的在於反映學員需求,並提高社大授課品質。
本大學之學術課程將以「專題- 共讀- 討論」工作坊 (workshop) 形式進行,講師之工作為:提供資料、「帶引」讀書與討論,而不是去「教」學員。所以,並不需要太前端之學院專業背景。因此,可考慮延聘國內外研究生,社區專業人才,民間學者或特殊領域研究者(如生態、民俗文化研究工作者及優異大學畢業生)來當社區大學學術課程之講師。
三、授課品質與教學評鑑:
為維持講師授課水準,開學前,學術講師必須參加「課程博覽會~課程行銷」活動,直接面對民眾解說課程,使講師有機會先瞭解民眾的程度與需求,及早調整內容與教學方法,從而發展出以學員為主體的教學;另一方面,也可以讓學員在選課之前,能更瞭解各門課程的內容,以免造成選課以後的想像落差。校方舉辦「課程博覽會」,請所有的學術、生活藝能講師以及社團聯合擺設攤位,可讓社區民眾直接和講師互動,並藉由各講師所擺設的攤位掌握選課的資訊。
每學期授課效果,應由修課學員於學期結束前進行教學評鑑,評鑑結果將作為校務會議停、續聘教師之重要依據。學員之修課成績由授課教師核給,只分「及格」與「不及格」兩級,必要時加「特優」一級,附帶文字評語。
社團活動課程之成績評定,採社區公評方式進行。每學期期末設社團週,於週休二日進行。由各社團向社區內外人士,作公開報告,說明其活動成果。指導講師依據報告情況,予以評分。
新店崇光社區大學「講師送課程相關規定」 100.6.1
請務必詳閱後再考慮是否送交課程及同意開課。
以下事項請詳閱後再決定是否填表送課:
一、我已經詳閱新店崇光社區大學講師聘審辦法,並願意依該辦法規定於新店崇光社大任教。
二、我願意主動與配合提供招生宣傳企劃資料:簡報、教案、照片等等…
三、我願意配合參加學校各項講師研習會之召開。
四、我願意配合學校各項行政作業規定(上課簽到、請假、校外教學、成果展等)。
五、開學第一、十八週禁止請假,無法配合,請勿填表送課。
六、本表經填寫送件後,視同講師同意上述條文,若日後無法履行,本校得依講師聘審辦法直接停止聘任,並函告其他社大友校。
填表說明:
一、講師填表前請詳閱本校講師聘審辦法。
二、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規定以下類別課程請勿投遞:
1、課程內容及名稱違反公序良俗。
2、課程內容觸犯相關法令規範。
3、課程內容涉及醫療行為--禁止開設與針灸、刀療、整脊、整復、催眠、刮痧、拔罐、指壓、推拿、按摩等相關內容之課程。
4、與算命、八字、陽宅、風水、堪輿、姓名學、紫微斗數、星相、人體科學超能力、氣功灌氣等相關內容之課程。
5、開鎖課程。
三、各欄資料請儘量填寫清楚;大綱內容擇要記載即可。
四、第九週為公民素養週,該週照常上課,但需另訂與公民素養議題相關之課程主題。
五、若於開課前,選修人數未達開課標準,而老師仍願嘗試於開學後第一週加退選期間提供試聽,增加選修人數以達順利開課標準,而於第一週試聽課程完了後仍然無法達到開課基準,則停止開課,而該鐘點費無法核發,敬請見諒。
六、為提高開課可能性,本校可能於開學前位您的課程規劃一或二週的體驗性質課程,此為促進順利開課的舉措,體驗課程無法核發鐘點費用,敬請見諒。
七、重要提醒:線上送課完成後,可於報名招生後至本校網頁「課程一覽表」單元查詢是否通過審核列入下期招生計畫中,不再電話通知,若未列入下期招生計畫,其原因可能因為:
1、本校設備、場地無法配合。
2、課程總體計劃制定之整體結構比例安排下難以將您的課程列入招生計畫中。
3、您所提交的課程恐怕為教育局規定下不得開設之課程類別〈詳見前述事項〉。
感謝您提交的課程設計!
新店崇光社區大學「講師鐘點費發放標準」 106.04.20
為遵照政府規定,及參考各校鐘點費發放標準,校務會議爰於106.04.20修正講師鐘點費發放準則如下,並自106年7月1日起實施。
一、未達開班標準20人以下(老師選修課程不納入選修人數計算),其發放原則如下:
800元*(選修人數/20)*該課程學分數*實際上課數=本學期講師鐘點
二、開班標準20人以上者(老師選修課程不納入選修人數計算),其發放原則如下:
每小時鐘點費以850元*該課程學分數*實際上課數=本學期講師鐘點。
三、開班人數30-39人以上(含)(老師選修課程不納入選修人數計算) ,其發放原則如下:
每小時鐘點費以900元*該課程學分數*實際上課數=本學期講師鐘點
四、開班人數超過40人以上,(含)(老師選修課程不納入選修人數計算) ,其發放原則如下:
每小時鐘點費以1200元*該課程學分數*實際上課數=本學期講師鐘點
五、90歲以上學分費全免之學員,不列入該班人數計算發給鐘點費。
六、社團活動:每次鐘點費以850元。
七、未全程參與本校公民素養週課程者,將扣除原任課之該週鐘點費。
八、課程如遇國定假日一次不補課,遇二次補一次,遇三次補兩次。
九、遇颱風天,需擇日補課。
新店崇光社區大學講師專區「相關檔案下載」
新店崇光社區大學課程招募辦法
歡迎認同本校理念,關心社會公共議題,且對成人教育、終身學習具有熱情的講師加入
本校行列。並請配合本校今年發展重點:部落文化、自然生態及水資源等主題。
重點招募下列領域優秀師資:
課程申請時間:(逾期不候,請務必配合)
<秋季班>課程申請時間:自3月15日至3月31日止
<春季班>課程申請時間:自9月15日至9月30日止
*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本校辦公室:(02)8914-6922#1103 、 (02)2913-9284
課程申請方式:(※敬請注意:本校採行網上課程申請)
(1.個人履歷登載後,請來電告知,社大行政人員會開啟您的資格,2.進而將您的課程進入系統填寫)
課程申請須知:
新店崇光社區大學「講師考核辦法」 100.6.1
新店崇光社區大學依據課程設計之需求聘請各領域專業人才出任本校講師,以公開方式徵求人才並訂定資格審核及聘任及續聘辦法如下:
聘期:
本校講師之聘任以採學期制,一學期一聘,是否繼續聘任開課,係以學員學習需求調查結果及報名選讀人數並含下列事項為依據,由本校製發聘書。
講師配合事項:
(1)、講師所開的課程經招生結果,如所開課程學員選讀未達基本人數(13人)者則不予續聘。
(2)、經反應有不當促銷行為或言論不當損及學校校譽,經查證屬實者。
(3)、上課請準時並到校簽到。
(4)、請依據既定課程內容安排,若需變更課程請提出申請。
(5)、因教學之需要教師可安排校外教學或參訪,請妥善辦理保險。
(6)、課程使用之教材教具有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者〈如使用盜版軟體、書籍等〉。
(7)、教室分配原則:教室分配係以「課程人數」及「課程功能」為主要考量,本校保留教室分配之權利。
(8)、請按週次填寫上課日誌、繳交期末成果報告書、講師參與校外研習及社區公共事務登記表。
(9)、請如期申請新學期課程及繳交課程申請表。
(10)、請下課後將教室落地門栓、窗栓(扣合)及電器品電源關閉。
課程、師資及評鑑
講師送課程相關規定
講師鐘點費發放標準
相關檔案下載
新講師/課程招募辦法
課程申請方式
講師考核辦法
新店崇光社區大學 地址:(231-011) 新北市新店區三民路19號 版權所有©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